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关于落实公安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2 11:37:37
发布者:天迅网络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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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您好!
请对未进行公安备案的网站必须在2018年3月31日前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
提交网站资料并完成相关公安局备案工作。
我司之前已多次通知各用户进行公安局备案,此次是应公安局的再次要求,重复强调提醒各用户备案的重要性,若在www.beian.gov.cn已操作备案成功,请将公安局的备案号标明在网站首页最下端,或通知我方(天迅)协助录入。
为便于用户理解, 请注意以下几点:
1、未进行公安备案的网站需备案。
2、于2015.11.23前已通过的公安备案的客户此次也需要重新登陆该网站注册重新申请备案。于2015.11.23后在www.beian.gov.cn
才申请通过的公安局备案不需要重新申请。
3、2015.11.23后操作备案成功,请必须将公安局的备案号标明在网站首页最下端。
4、我司在该平台系统没有操作权限,是由公安局统一审核管理,无法为各用户查询备案时间,请贵司自行上系统查阅,若查不到公安局备案信息,则需重新注册账户提交申请。(详细操作见附件“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
5、公安局备案与工信部(通管局)ICP网站备案是两回事,请勿混淆。
6、我司应公安局要求,仅代为通知各用户,具体操作应由客户登录系统自行完成。